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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学术论文、肯定性批示、著作出版类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30 浏览次数:191

根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高层次项目奖励实施办法》(金职院办〔2020116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学术论文、肯定性批示、著作出版类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及著作奖励申报前,请相关教师将论文及著作出版信息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中,请各单位科研干事完成审核工作(已录入的忽略此条)。

二、申报条件:

(一)论文或肯定性批示类成果:论文第一单位“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第一作者为我校在职在岗在编的教职工(含经人事处认定的外聘兼职教师),于2020121-20211130期间公开发表并符合奖励条件(见通知第四部分)的学术论文或肯定性批示类成果。

(二)著作出版类成果: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独到见解,字数不低于 10 万字,于202011-20211130期间正式出版的著作。下列情况不列入奖励范围:

1.没有正式书号的非公开出版物;

2.编著、论文集及科普读物;

3.教材、工具书、鉴赏辞典类出版物;

4.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出版物。

三、材料要求:

(一)论文或肯定性批示类成果:

1.论文或肯定性批示类成果刊物的原件(审核后返还作者本人);

2.论文或肯定性批示类成果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封底;

3.被收录论文(包括SCISSCIEICPCICSSCICSCDA&HCI收录等情况)需提交收录证明原件1份。SCISSCI收录论文需注明分区,分区标准参照最新的中科院SCISSCI分区表执行。所有收录论文均需注明类型(如子刊、扩展库、会议论文、扩展版、全文转摘、论点摘编等)。中科院SCISSCI分区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点击“期刊分区”-2020年升级版(试行)”进行免费查询。

4.各单位将加盖公章后的《2021年学校论文或肯定性批示类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11份提交科技处,并将电子稿发送到jhckjc@126.com。申报材料于128前提交图信大楼科技处1101室,机电、建工、农学、医学、制药学院提交赵辉审核,总院、信息、商学、师范、旅游、艺术、公基学院提交黄雪芳审核。

(二)著作出版类成果:

各单位将著作出版类成果原件3份及《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著作出版奖励申请表》(附件51份于12月7日前提交。

四、 奖励范围和标准:

1.论文奖励范围和标准;

1)论文字数必须为3000字以上,并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全文发表的学术论文。

2)学术论文奖励标准如下:

序号

期刊

分类

奖励额度
(万/篇)

1

Nature》、《Science

 

100

2

Nature》、《Science

子刊

10

3

《中国科学》

 

2

4

SCI

1

5

2TOP

4

2

2

3

1

4

0.5

扩展库

0.2

会议论文(不包括会议摘要)

0.2

5

EI

期刊论文

0.5

扩展库

0.2

会议论文

0.2

6

CPCI-SSH
   CPCI-S

  

0.2

7

CSCD

核心库(C库)

0.1

扩展库

0.05

8

SSCIA&HCI

1

3

2

2

3

1

4

0.5

扩展库

0.2

会议论文

0.2

9

权威期刊

  

2

10

浙大一级

  

1

11

浙大核心

  

0.5

12

CSSCI

来源期刊

0.5

扩展版

0.2

13

人大复印
全文转摘

学术版期刊

1

其他期刊

0.3

14

《新华文摘》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全文转摘

2

论点摘编

0.5

15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转摘论文(不含学术卡片)

0.3

16

18种教育类核心期刊中

4本职业教育类期刊

  

0.2

17

《人民日报》、《求是》

 

2

18

《光明日报》

 

0.8

19

《中国教育报》《浙江日报》《今日浙江》

 

0.5

20

《浙江教育报》

 

0.3

3)发表在期刊上的美术作品按该期刊级别计奖,多幅作品在同期刊物上发表的以1篇论文计算。

4)同一篇论文被一级、SCISSCIEICPCICSSCICSCDA&HCI等重复收录的,或同一篇论文发表后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摘的,按最高档予以奖励,重复收录或转摘的只按1次计奖。

5SCISSCI分区标准参照中科院SCI分区表执行。权威期刊、一级期刊、核心期刊级别标准参照《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附件2)执行。权威期刊即《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中21种带*号期刊。CSSCI期刊标准参照《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附件3)、《南京大学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附件4)执行。

2.学校对获得肯定性批示类成果予以奖励,但已获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奖励的批示类成果,不再重复奖励。奖励标准:

总书记、总理批示奖励 15 万元;

政治局常委批示奖励 10 万元;

其他党和国家领导批示奖励 4 万元;

正省部级领导批示奖励 3 万元;

副省部级领导批示奖励 2 万元。

3. 著作出版奖励范围和标准:

序号

类别

评审意见

标准(万元)

1

A

经专家评审有重大创新,且对学校重点学科与重点专业群建设具有显著意义

5

2

B

经专家评审有较大创新,且对学校重点学科与骨干专业群建设具有较大意义

3

3

C

经专家评审有创新,对学校重点学科与专业群建设具有一定意义

1.5

4

D

经专家评审为一般

0.5

5

译著类和古籍整理类著作

0.5



附件1.2021年学校论文或肯定性批示类成果奖励汇总表.xls

附件2.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doc

附件3.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pdf

附件4.南京大学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pdf

附件5.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著作出版奖励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