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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金华市2020年度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0 浏览次数:189

各位老师:

 

为深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广大教师的科研素养和水平,营造良好的教育科研氛围,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我单位决定举办金华市2020年度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与内容

 

面向普通中小学校、职业高中以及幼教等领域的一线教师、教育管理者。围绕党建、德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课程与教材、学科教学、线上教育、体育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思政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学校管理、教师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论文要求是未公开发表且有一定质量的研究心得或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内容。

 

二、评选要求

 

1.参评论文要求一式三份:一份署名(查重检测报告附署名文章前,共同装订),两份匿名,用A4纸打印,宋体小4号字打印、1.5倍行距),围绕专题,体例为论文、案例。正文前须写明论文题目、单位、作者、联系电话等,正文前自拟500字以内的摘要,正文字数控制在30006000字,正文标号按一、二、三、……,(一)(二)(三)……,1.2.3.……,(1)(2)(3)……,①②③……排序;论文参考文献及引文应予注明。

 

2.倡导科研诚信。参评论文由作者自行查重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在25%以内(包括25%)的论文才可参加本次评审。原则上论文查重请使用“中国知网”论文检测系统。征文的材料要来自作者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引用他人的观点和材料请注明,如发现剽窃或抄袭论文现象,将通报所在学校和录入金华市信用信息平台,相关学校及当事人三年内不能申报评比。

 

3.每位参评者限送一篇征文(含与他人合作),已在省、市级行政、教研、科研等单位主办的评审中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审。

 

4.各单位送交时需统一提交署名论文、论文查重检测报告以及汇总表的纸质稿、电子稿。纸质稿、电子稿要按汇总表序号顺序整理,汇总表统一用Excel,具体格式见附件。

 

5.请于42日前将纸质稿、电子稿、汇总表,交教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