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文件
[2021]03号
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职业院校,学会各会员: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职业教育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教学手段,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规范实习管理,优化专业设置和结构,开展重点专业、品牌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完善教学管理,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教学质量评价检查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明显成效的成果。
二、参评要求
1.参评成果形式。未公开出版、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有关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教研成果。成果完成或发表时间为2018年1月之后。
2.申报人资格。参评人须是正在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人员(含教师、教育行政、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
3.已获国家级、省级奖励者不再参评。
三、评审
初审:我会工作人员将会对发送到投稿邮箱的作品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会把初审结果回复至你的来稿邮箱中,请注意查看邮箱。复审:由我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证书在结果出来后用快递邮寄,请在邮件中注明收件人详细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
四、其它事项
2021年3月30日前电子稿交骆张航之
浙江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21年3月1日
附件 格式要求
一、封面格式要求
1. 题目居中,1号宋体字。
2. 作者姓名、单位等用3号楷体字。
3. 内容提要限定在150至300字之间,用5号宋体字。
4. 主题词不超过3个,用4号楷体字。
二、正文另起页
题目用3号黑体字,占3行,不署作者姓名,第4行提要,“提要”二字用5号黑体字,空一格后写内容,内容用5号楷体字,提要后空一行起正文,正文一律用5号宋体字,文内小标题用黑体字。
三、文中图表加表头,并编号
四、文中标题格式:
1.一级标题用“一、二、三、” 。
2.二级标题用“(一)(二)(三)” 。
3.三级标题用“1.2.3.” 。
4.四级标题用“(1)(2)(3)” 。
五、注释及参考文献一律用尾注,格式如下:
1.格式一:作者,文章题目[J],期刊(报纸)名称,发表时间(年、月)及期数。
2.格式二:作者,书名[M],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