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华市2021年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比的通知
文章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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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金华市2021年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将于2021年11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2021年度完成的及之前延期的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应如数上报。
二、课题主报告字数控制在2万字以内,阐述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措施、成效、问题及创新点。集体成果的人数最多为5名,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若有执笔,仅限1名,需在结题报告和汇总表中注明。
三、送审成果须经学院初评,并逐项填写“推荐表”(附件1)。每项成果主报告需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不含附件),纸质材料一式7份(如有附件,需单独装订,只交一份)。每项成果推荐表一份,汇总表一份(附件2,用Excel格式制作),我院申报截止时间11月5日。
四、2021年12月,金华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将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经比对、公示,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颁发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