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高层次项目奖励实施办法》(金职院办〔2020〕116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学术论文、肯定性批示、著作出版类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及著作奖励申报前,请相关教师将论文及著作出版信息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中,请各单位科研干事完成审核工作(已录入的忽略此条)。
二、申报条件:
(一)论文或肯定性批示类成果:论文第一单位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第一作者为我校在职在岗在编的教职工(含经人事处认定的外聘兼职教师),于2020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期间公开发表并符合奖励条件(见通知第四部分)的学术论文或肯定性批示类成果。
(二)著作出版类成果: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独到见解,字数不低于 10 万字,于2020年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期间正式出版的著作。下列情况不列入奖励范围:
1.没有正式书号的非公开出版物;
2.编著、论文集及科普读物;
3.教材、工具书、鉴赏辞典类出版物;
4.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出版物。
三、材料要求:
(一)论文或肯定性批示类成果:
1.论文或肯定性批示类成果刊物的原件(审核后返还作者本人);
2.论文或肯定性批示类成果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封底;
3.被收录论文(包括SCI、SSCI、EI、CPCI、CSSCI、CSCD、A&HCI收录等情况)需提交收录证明原件1份。SCI、SSCI收录论文需注明分区,分区标准参照最新的中科院SCI、SSCI分区表执行。所有收录论文均需注明类型(如子刊、扩展库、会议论文、扩展版、全文转摘、论点摘编等)。中科院SCI、SSCI分区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点击“期刊分区”-“2020年升级版(试行)”进行免费查询。
4.各单位将加盖公章后的《2021年学校论文或肯定性批示类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1)1份提交科技处,并将电子稿发送到jhckjc@126.com。申报材料于12月8日前提交图信大楼科技处1101室,机电、建工、农学、医学、制药学院提交赵辉审核,总院、信息、商学、师范、旅游、艺术、公基学院提交黄雪芳审核。
(二)著作出版类成果:
各单位将著作出版类成果原件3份及《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著作出版奖励申请表》(附件5)1份于12月7日前提交。
四、 奖励范围和标准:
1.论文奖励范围和标准;
(1)论文字数必须为3000字以上,并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全文发表的学术论文。
(2)学术论文奖励标准如下:
序号 | 期刊 | 分类 | 奖励额度 |
1 | 《Nature》、《Science》 |
| 100 |
2 | 《Nature》、《Science》 | 子刊 | 10 |
3 | 《中国科学》 |
| 2 |
4 | SCI | 1区 | 5 |
2区TOP | 4 | ||
2区 | 2 | ||
3区 | 1 | ||
4区 | 0.5 | ||
扩展库 | 0.2 | ||
会议论文(不包括会议摘要) | 0.2 | ||
5 | EI | 期刊论文 | 0.5 |
扩展库 | 0.2 | ||
会议论文 | 0.2 | ||
6 | CPCI-SSH |
| 0.2 |
7 | CSCD | 核心库(C库) | 0.1 |
扩展库 | 0.05 | ||
8 | SSCI、A&HCI | 1区 | 3 |
2区 | 2 | ||
3区 | 1 | ||
4区 | 0.5 | ||
扩展库 | 0.2 | ||
会议论文 | 0.2 | ||
9 | 权威期刊 |
| 2 |
10 | 浙大一级 |
| 1 |
11 | 浙大核心 |
| 0.5 |
12 | CSSCI | 来源期刊 | 0.5 |
扩展版 | 0.2 | ||
13 | 人大复印 | 学术版期刊 | 1 |
其他期刊 | 0.3 | ||
14 | 《新华文摘》 | 全文转摘 | 2 |
论点摘编 | 0.5 | ||
15 |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 转摘论文(不含学术卡片) | 0.3 |
16 | 18种教育类核心期刊中 4本职业教育类期刊 |
| 0.2 |
17 | 《人民日报》、《求是》 |
| 2 |
18 | 《光明日报》 |
| 0.8 |
19 | 《中国教育报》《浙江日报》《今日浙江》 |
| 0.5 |
20 | 《浙江教育报》 |
| 0.3 |
(3)发表在期刊上的美术作品按该期刊级别计奖,多幅作品在同期刊物上发表的以1篇论文计算。
(4)同一篇论文被一级、SCI、SSCI、EI、CPCI、CSSCI、CSCD、A&HCI等重复收录的,或同一篇论文发表后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摘的,按最高档予以奖励,重复收录或转摘的只按1次计奖。
(5)SCI、SSCI分区标准参照中科院SCI分区表执行。权威期刊、一级期刊、核心期刊级别标准参照《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附件2)执行。权威期刊即《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中21种带*号期刊。CSSCI期刊标准参照《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附件3)、《南京大学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附件4)执行。
2.学校对获得肯定性批示类成果予以奖励,但已获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奖励的批示类成果,不再重复奖励。奖励标准:
总书记、总理批示奖励 15 万元;
政治局常委批示奖励 10 万元;
其他党和国家领导批示奖励 4 万元;
正省部级领导批示奖励 3 万元;
副省部级领导批示奖励 2 万元。
3. 著作出版奖励范围和标准:
序号 | 类别 | 评审意见 | 标准(万元) |
1 | A类 | 经专家评审有重大创新,且对学校重点学科与重点专业群建设具有显著意义 | 5 |
2 | B类 | 经专家评审有较大创新,且对学校重点学科与骨干专业群建设具有较大意义 | 3 |
3 | C类 | 经专家评审有创新,对学校重点学科与专业群建设具有一定意义 | 1.5 |
4 | D类 | 经专家评审为一般 | 0.5 |
5 | 译著类和古籍整理类著作 | 0.5 |
附件1.2021年学校论文或肯定性批示类成果奖励汇总表.xls
附件2.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doc
附件3.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