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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班集体评比办法
文章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作者:学工办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358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班集体建设,大力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促进学院学风建设,全面提高我院学生工作水平,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班集体评比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比对象

建筑工程学院所有班级

二、评比原则

坚持基础工作和创新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工作过程和工作时效并重的原则、坚持考核与奖惩相一致的原则。

三、评比方法

1.大一各班每周进行一次班级考核(见附件1),对每周考核成绩进行排名,排名前三(若与第三名分数相同,视为并列)的为学院本周的“优秀班级”,并在每周周日予以公示。学期末根据《建筑工程学院班级学期总考核细则(大一)》(见附件2)计算各班总考核成绩,并结合总考核成绩评选学院优秀班集体。

2.大二各班根据《建筑工程学院班级学期总考核细则(大二)》(见附件3),在学期末进行考核,根据总考核成绩评选学院优秀班集体。

、奖惩措施

1.根据分数高低,各年级分别评选出优秀班集体:各年级优秀班集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并颁发奖状。

2.本周被评为“优秀班级”,则在考核结果出来后的下一周可自行安排自习内容。

3.获得学院“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可向学院申请班级活动经费,需提交活动策划方案。

4.获得学院“优秀班集体”一、二等奖的班级,在班干部考核优秀比例可为班干部人数的30%,三等奖的班级班干部优秀率可为20%,其余班级优秀率不得超过10%。

5.被评为学院“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在推选校级优秀班集体、校级优秀团支部等评奖评优方面均优先考虑。

本评比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学工办负责解释。


附件1:建筑工程学院班级周考核细则(大一)(1).docx

附件2:建筑工程学院班级学期总考核细则(大一)(1).docx

附件3:建筑工程学院班级学期总考核细则(大二)(1).docx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