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当前位置:首页  教学科研  教学科研

关于申报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5 浏览次数:213

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精神,学校拟组织开展高等教育课题校内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严格按照文件通知中关于申报范围和条件、选题及申报要求、结题要求等内容的规定,请各学院、申请者仔细阅读、领会通知相关精神。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课题申请者要求能够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申请研究的课题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申请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且必须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2.选题方向: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见附件4),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同时,在选题中尽可能与 “双高”建设相结合要求,为专业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提供研究支撑。

      3.研究时间:课题原则上应在 1 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4.研究团队: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 1 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 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 2 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院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5.结题条件: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 1 篇学术论文等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

      二、申报办法

    1.每学院至少申报1项,学校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限额推荐4项。经评审后获学校推荐申报且获学会立项的,列入校级教改课题,视上级资助情况学校另行给予经费资助。

    2.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 1)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 2);学院填写《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如果有多项申报的,请按质量优劣排序。

 

    3.课题受理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 2021 416日前发骆张航之。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doc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doc

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