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进一步明确调停课的规定
文章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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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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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专业、教师:
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严格教学运行管理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进一步明确调停课的规定如下:
1.除自然灾害、法定节假日或组织全校性重大活动等,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得办理停课。如有活动与课表冲突时,可按规定申请调课;
2.不得私自调课,需通过综合服务平台课务调整申请调课;调课仅限“换老师”或“换时间”,不得先停课后补课,不得长期调课;
3.竞赛集训期间原则上不占用指导老师上课时间,偶尔可进行换老师的调课申请;
4.出差审批以院办请假手续为准;
5.任课老师申请调课时,请勾选“专业主任审核”。可自行跟学生沟通补课时间,并通过新系统查询空闲教室时间。
6.请专业主任、教科办做好审批工作,同时转交教学院长审核。
教科办
2021年9月14日